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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须知
1、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及有关注意事项。
2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)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,
持其它证件或证明者、身份证件失效者,以及不带准考证或身份证件者不得入场考试。
3、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,如黑色墨水笔、(2B)铅笔、橡皮。其它物品,如:文字资料、纸张、报纸、通讯
工具(如移动电话、寻呼机、无线耳机等)和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场,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。
4、应在开考前15分钟入场完毕,此时为播放(或宣读)“考场指令”(考试注意事项)时间。考生应认真听取“考场指
令”,并严格按照“考场指令”的要求执行。否则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5、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,以便监考人员检查。考试开始15分钟后,
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。已进入考场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。
6、考分查询可于 6 月中旬向各报考院校查询,考生也可登录“成绩查询”查询。